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届广西戏剧展演大型剧目展演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成交日期 | ****年**月**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朱丽亚,邱玉红,郑煜,朱富德、韦鹏、黄曼青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
***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思贤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附件: | |||
附件1 | 单*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采购项目名称:第*届广西戏剧展演大型剧目展演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重2)
*、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第*届广西戏剧展演大型剧目展演服务采购1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区**个入选大型剧目,在南宁市各专业剧场进行展演。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经过两次招标后未能完成采购任务,招标文件在预公示及采购过程中也未收到有不合理条款的相关异议或质疑,最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仅有**********,由于本项目属于自治区**周年重点项目,实施时间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情形,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号
成交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3,***,***.**元)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标准下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为:**,***.***元。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附:单*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公告的期限:自单*来源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思贤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号领东尚层****号
***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3.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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