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余庆县****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城东区第**幢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庆县****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项目序列号:***-********-******-1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 | 第*章 评审办法--*、评分标准---2.评分表**分(满分**分)评审标准:注:(1)*次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次报价不得高于*次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第*章 评审办法--*、评分标准---2.评分表**分(满分**分)评审标准:注:(1)*次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次报价等于或小于*次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注: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全额预留项目,不再执行此项**扣除) |
2 | 采购文件 | 第*章 评审办法--*、评分标准--3.**分的计算:本次磋商需现场填报*次报价,*次报价不得高于*次报价,*次报价将作为报价分值计算的最终评审依据。 | 1、第*章 评审办法--*、评分标准--3.**分的计算:本次磋商需现场填报*次报价,*次报价等于或小于*次报价,*次报价将作为报价分值计算的最终评审依据;2、增加:4.优惠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3 | 采购文件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注--增加:3、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不影响开标时间,其余内容不变。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城东区第**幢8-**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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