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慈溪市****年度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城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慈溪市开发大道****号蓝海湾商务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慈溪市****年度河湖健康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慈溪市****年度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慈溪市****年度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慈溪市第*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县(市、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范围内,****年度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慈溪市****年度需评价河道及水库共**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日出具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后续评价期限按水利部、浙江省水利厅、宁波市水利局等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标项的投标;
2.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2.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投标人员无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2.6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2.7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城大道****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慈溪市开发大道****号蓝海湾商务大厦*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慈溪市南*环东路****号6楼***室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