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页《第*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附表5 联合体协议书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某成员单位名称) 负责设计方面的工作, (某成员单位名称) 负责施工方面的工作。”更正为:“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某成员单位名称) 负责勘察方面的工作, (某成员单位名称) 负责设计方面的工作, (某成员单位名称) 负责施工方面的工作。”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地方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6月**日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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