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招标
查企业
查人员
查项目
查审批
搜索
精准搜索
模糊搜索
VIP权益
查招标
查企业
查人员
查项目
查审批
搜索
精准搜索
模糊搜索
VIP权益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A,国泰润利纯债债券C:关于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 上海市
中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4-07-08
手机扫码浏览
微信扫一扫
查看原文
导出PDF
关注
项目进度
2024-07-08
中标 |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A,国泰润利纯债债券C:关于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额, 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 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
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代
码为:003517,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1785。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
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
见附件
重要提示:
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 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 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章节
第 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前言 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 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
行。
《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修订
第 二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
部 分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释义 47、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 三
部 分 八、基金份额类别
基 金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 基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
本 情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况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
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
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
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需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
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
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迟计算或公告。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
第 六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
部 分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基 金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份 额 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的 申 担。 承担。
购 与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
赎回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 回的公告
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值。 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法定代表人
周向勇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基 金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388 号浦
合 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银中心 A 栋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
郑杨 法定代表人
张为
权 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2、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 金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份 额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持 有 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人 大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会 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 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更收取方式; 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取方式;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金 资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产 估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值 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布。 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 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值予以公布。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金 费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
用 与 服务费;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付。
第 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 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分 基
金 的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收 益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与 分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金分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金 的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信 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披露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
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之零点五;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面或电子确认。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 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章节
一、基
金 托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管 协
…… ……
议 当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
事人
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嘉昱大厦 15-2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法定代表人: 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388 号浦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银中心 A 栋
法定代表人:郑杨
法定代表人张为
二、基 (一)依据
金 托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管 协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议 的 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
依据、 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
目的、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原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和 解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
释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定》 《证券
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
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
《国泰润利纯
格式〉》、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规制定。
三、基
金 托
管 人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对 基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
金 管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理 人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的 业 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务 监 查。 和核查。
督 和
核查
四、基
金 管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
理 人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
对 基 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金 托 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复核基金 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复核基金
管 人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的 业 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进行相关信息 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进行相关
务 核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
金 资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产 净
值 计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算 和
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会 计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核算
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
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
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值予以公布。 金净值予以公布。
(三)估值差错处理 (三)估值差错处理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误;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
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 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 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
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 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基金托
责任。 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基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金 收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益 分 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配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式是现金分红;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一、
基 金
费用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计提
方法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延。

同类中标信息
换一页
政府招标网
上海市发改委招标 上海市国土局招标 上海市住建委招标 上海市政府办招标 上海市财政局招标 上海市社保局招标 上海市广播电视招标 上海市地税局招标 上海市国税局招标 上海市质监局招标 上海市旅游局招标 上海市审计局招标 上海市老干部局招标 上海市党委招标 上海市铁路局招标 上海市地震局招标 上海市民政局招标 上海市武警招标 上海市法院招标 上海市武装部招标 上海市检察院招标 上海市公安局招标 上海市街道办招标 上海市商务局招标 上海市城管局招标 上海市司法局招标 上海市保密局招标 上海市海事局招标 上海市公路局招标 上海市规划局招标 上海市交通运输招标 上海市工信招标 上海市畜牧招标 上海市农业招标 上海市粮食招标 上海市林业招标 上海市水利招标 上海市水务招标 上海市统计招标 上海市外事招标 上海市物价招标 上海市信访招标 上海市体育招标 上海市教育招标 上海市监察招标 上海市侨务招标 上海市人防招标 上海市工商招标 上海市安监招标 上海市行政执法招标 上海市劳动就业招标 上海市文化招标 上海市新闻出版招标 上海市科技招标 上海市环保局招标 上海市气象局招标 上海市学校招标 上海市医院招标 上海市农技招标 上海市水保招标 上海市地方志招标 上海市红十字会招标 上海市地震招标 上海市扶贫招标 上海市能源招标 上海市商务招标 上海市供销社招标 上海市驻京办招标 上海市图书馆招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标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
热门行业推荐
我要反馈
反馈意见(500字以内)
您的手机号(选填)
 提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