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掌握我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变动状况,科学评估长江禁捕后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效果,我局拟通过比选选择第*方机构开展****年度乐山市岷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效果评估。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年度乐山市岷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效果评估服务。
*、项目内容
包括对《乐山市岷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效果评估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市本级2个点位进行监测评估,即大渡河龚嘴水电站库区和岷江犍为境内乐山尾端。
具体如下:
(*)鱼类捕捞活动:****年8-9月、**-**月各捕捞1次,每个点位每次捕捞**-**天。
(*)鱼类鉴定及照相:每种鱼4张照片,标本固定2份。
(*)交通车辆:野外作业运输人员及设备。
(*)水质监测:每个点位监测2次,与鱼类捕捞同步。
(*)水生生物监测:每个点位监测2次,与鱼类捕捞同步。
(*)资料收集及整理并形成完整监测报告。
以上监测由承接方提供监测试剂耗材、仪器及技术人员等,报价应包含技术人员工资、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由于该项目资金尚未到位,为确保年底完成任务,特先进行招投标组织实施,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兑付服务费用。
*、须提交资格性证明资料
(*)法人材料: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相关资料”,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取得从事水生生物监测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社保、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相关要求
(*)该项目最高限价为***元,采用最低价方式中标。
(*)供应商须取得省级渔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水生生物监测的特许捕捞证。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终止采购活动: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报名时间及地点:****年8月**日-9月3日(上午9:**—**:**,下午2:**—5:**),********渔业渔政管理科(柏杨东路***号),投标材料于****年9月3日下午5:**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送。
(*)比选时间及地点:****年9月4日上午**:**在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号(********科协办公区3楼会议室)。
(*)联系人:熊先生,电话:***********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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