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汝阳县城乡供排水*体化建设项目*期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汝阳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招标编号:汝建招2024-33
3、项目编号:汝阳工服招标新(2024)0003号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4-490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全县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的供排水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6、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招标控制价:2560871.26元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监理服务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实际竣工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及质保期内)监理全过程
1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1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4 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汝阳县城杜康大道西段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号6号楼8层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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