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新(2024)000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4-29;
2、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3、项目代码:2309-410323-04-05-410044
资金来源:中央和省财政资金;
4、预算控制金额:共15620888.59元;其中,第一标段:1675096.02元;第二标段:1630713.90元;第三标段:2011676.15元;第四标段:1872103.60元;第五标段:1567211.15元;第六标段:1798730.29元;第七标段:2007965.86元;第八标段:3057391.62元。
5、建设地点:新安县;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坡改梯583.33hm²(8750亩),并配套蓄水池8座,沉沙池8座,排水沟400m,新修田间生产道路19.2km,设标志碑6座,栽植护梗植物4.07万株。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一标段:磁涧镇阎湾村
二标段:磁涧镇姚家岭村
三标段:磁涧镇姚家岭村
四标段:磁涧镇姚家岭村、石人洼村
五标段:南李村镇任窑村
六标段:南李村镇窑场村
七标段:南李村镇窑场村、江峪村、江洼村
八标段:南李村镇铁李村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中标后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2023年6月(含)以来不少于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站查询的打印件为准)。
5、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0、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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