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与专项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的设计;城乡规划;旅游规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岩土工程与水文地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代建;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工程检验、检测;环境影响评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