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节能技术开发及技术推广;楼宇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广告设计、代理与发布;系统集成;安防系统设计、销售、安装及维护;综合布线;销售:楼宇智能化系统、对讲系统、广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不间断电源设备、广告机、显示屏、安防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