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科技技术研发;电子信息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及销售:环境监测仪器、分析仪器、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金属机械及零部件(不含特种设备)(不在此地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电路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维护;监测仪器设备系统维护、运营及服务;环保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环保设备安装、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